為滿足工作需要,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人員?,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崗位和人員性質
招聘崗位為檢察輔助崗位,共招聘3人,具體崗位需求見下方崗位計劃。
本次招聘人員性質為勞動合同制人員,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。
二、崗位招聘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1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、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;
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;
4、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;
5、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,身體健康,五官端正,無口吃、無紋身、無其他傳染性疾病、無精神性遺傳病、無吸毒史;
6、已就業在職人員能與工作單位解除合同或勞動合同的。
(二)崗位條件
1、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7月31日,年齡超出時間不滿1年,視為合格;
2、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(見下方崗位計劃)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
1、受過刑事處罰、曾被行政拘留、被采取過強制措施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的人員;
2、受到黨紀、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;
3、在公務員考錄、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有嚴重作弊行為的人員;
4、現役軍人、在讀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學歷報考。
5、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
6、因違紀違規被開除、辭退或解聘的,以及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;
7、本人或家庭成員、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8、有吸食毒品歷史的;
9、相關規定的其他不宜從事此工作的情形。
三、報名和資格審查
(一)報名
1、報名時間:2023年8月4日上午8:30—11:00,逾期不予辦理。
2、報名地點:大連金普新區人才廣場一樓服務臺(大連開發區金馬路260號)。
3、報名要求: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,考生報名時,要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,凡弄虛作假或與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,一經查實,一律取消報考人員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。
本人在報名時應攜帶以下證件和材料:
(1)《報名登記表》(附件)一式兩份(在附件中下載填報,并粘貼好照片);
(2)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;
(3)戶口簿原件復印件(戶口本首頁、本人頁均需要復印);
(4)相應的學歷、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:本科學歷的需提供學歷、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,“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(學信網)”的“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”及“學位在線驗證報告”資料。研究生學歷的除需提供本科學歷需提供的材料外,還需提供研究生學歷相關資料。如果為留學回國人員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;
(5)有相關工作經驗的提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。有外語等級、職業資格證書的,可提供相應等級證書、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;
(6)若提供的相關證件不全,視為不合格。復印件一律不作為有效證件。
(二)資格審查
報名結束后,對報名考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。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。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,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方可參加考試。凡提供的有關證件和信息與實際不符、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條件的,取消該報考人員資格。已經被聘用的,解除聘用關系,涉及到違法犯罪的將追究其當事人責任。
報考要形成不低于2:1競爭比例,當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未達到2:1競爭比例時,取消或按比例縮減崗位的招聘計劃數。
四、考試
具體考試方式、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,參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進入考場。
五、政審和體檢
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政審和體檢。政審工作由招聘單位按照大連市有關規定組織實施,同時對政審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。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。體檢標準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(國人部發〔2005〕1號)、《關于修訂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〉及〈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〔2010〕19號)、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》(人社部發〔2010〕82號)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,體檢費用自理。因政審或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而產生的招聘崗位空缺,按照總成績分數合格者,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。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。
六、公示和聘用
經政審和體檢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,在大連金普新區人才廣場進行公示。公示期為3天。
七、用工與管理
1、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,組織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,培訓內容包括思想道德、崗位素質、業務能力和工作方法等。培訓后,用工單位進行崗位分配。
2、被聘用人員一律采用勞務派遣制。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及相關法律、法規規定,在平等自愿、協商一致的基礎上,由勞務公司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,勞動合同期限為2年,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。并將聘用人員派遣至用人單位工作。
3、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及相關法律、法規規定設置試用期,試用期期滿由用人單位對被聘用人員進行考核,考核合格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,對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適合工作情形的,用人單位可將聘用人員退回至勞務公司,勞務公司將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與之解除勞動合同。
4、在實際工作中,用人單位依據本單位相關工作規定對被聘用人員進行管理和考核。
5、工資待遇按照金普新區管委會勞動合同制人員薪酬相關規定執行。
八、咨詢電話
咨詢電話:0411-658916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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